重磅!理财新规正式稿透露与私募合作信号

发布时间:
2018/9/29 9:31:15
来源:
圣德资本 百里冰

2018年9月2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6号《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经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第3次主席会议通过。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席 郭树清

2018年8月末,银行理财规模达22.32万亿。这次正式稿相比征求意见稿,增强了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很多细节也充分考虑了此前业内的一致声音,并做了相应的调整。部分小细节做了松动,尤其是在未来理财子公司层面都会有所放松。也给私募基金带来了机遇。

理财子公司未来可能放开和第三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作。未来满足银保监会要求情况下,很可能放开与私募基金的合作。未来理财子公司可将依法合规的私募基金会纳入银行合作名单。

1.未来在理财子公司办法中可能会考虑将依法合规的私募基金纳入合作机构。当前的银行理财产品暂时还不能放开私募基金合作名单;不过债转股实施机构中,私募基金仍然可以作为合作机构。

2.理财细则已为未来进一步拓展委外和投顾机构预留一定空间——即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例如可以考虑允许合规的私募基金担任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后续可能单独对合作机构建立一个条件筛选机制。比如对于私募基金,可以设置诸如基金业协会会员,资产管理规模,过往业绩排名和全职人员数,风控和系统设置等条件,全部符合即允许成为合作机构。

3.银行理财对同私募基金的合作,总体上会更加注重风险控制。但是否应该一刀切地砍断非金融机构旗下的私募基金同银行的委外合作,还是有待商榷的。毕竟私募基金也有其自身的业务特色,近年来也不乏有亮点的明星基金经理和资管产品。所以此次理财新规正式稿依然预留了政策空间。